关于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
会议设备建设项目的修改通知
于2019年11月11日发布的《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会议设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现作以下修正:
招标文件第60页第4点的“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质量保修期(简称“质保期”,下同)不低于三年(含三年),质保期从信息发布系统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修改为:“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质量保修期(简称“质保期”,下同)不低于三年(含三年),质保期从会议设备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本项目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