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基金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基金委托管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GDZZ-20190006
三、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市烟草公司多层次的员工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及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按照公开招标程序,为市烟草公司补充医疗委托基金选择合适的管理机构,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型医疗保险。
现委托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管理补充医疗委托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专门补充
医疗委托基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机构负责按照我公司制定的补充医疗委托管理相关规定,为市烟草公司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
补充医疗委托基金支付范围分为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及定点药店购药医疗费用。首年划款具体金额由市烟草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参数要求 | 含税最高限价 | 推荐中标人数量 |
1 | 补充医疗基金委托管理 | 1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收费费率为招标人补充医疗基金数额的5% | 1 |
注:在本合同期内新增的补充医疗基金一次性收取管理费。
五、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且经营范围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专业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须具有正式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若投标人为总公司级别以下的下属公司或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须提供总公司(总部)同意投标人(及下属公司和分支机构)参与当地补充医疗委托业务,并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3、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
4、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补